用户标识符合法的条件是什么
用户标识符合法的条件:1、只能由字母(A到Z,a到z)、数字(0到9)和下划线“_”组成,并且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不能是数字;2、标识符不能使用关键字(保留字)。
本教程操作环境:windows7系统、c99版本、Dell G3电脑。
用户标识符:
用户根据需要自己定义的标识符。一般用来给变量、函数、数组等命名。用户标识符如果与关键字相同,则编译时会出错;如果与预定义标识符相同,编译时不会出错,但预定义标识符的原意失去了,或会导致结果出错,因此预定义标识符一般不用来作为用户标识符。
用户标识符一般应遵循如下的命名规则:
1、标识符只能由字母(A~Z, a~z)、数字(0~9)和下划线(_)组成,并且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不能是数字。
2、关键字有特殊意义,不能作为标识符;
以下是合法的标识符:
a, x, x3, BOOK_1, sum5
以下是非法的标识符:
-
3s
不能以数字开头 -
s*T
出现非法字符* -
-3x
不能以减号(-)开头 -
bowy-1
出现非法字符减号(-)
注:
-
C语言中,标识符区分大小写字母;例如
BOOK
和book
是两个不同的标识符。 -
标识符的长度,c89规定31个字符以内,c99规定63个字符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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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标识符最好取具有一定意义的字符串,便于记忆和理解。
标识符虽然可由程序员随意定义,但标识符是用于标识某个量的符号,因此,命名应尽量有相应的意义,以便于阅读和理解,作到“顾名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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