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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看黑板了:

  软件工程化发展到今天,前辈们总结的理论和原则不能光是试卷上的几个答案,毕业就还给老师,更重要的是应用于实践,刚入门的新手容易犯这些问题,一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气势,年轻有气概、有激情是好事,但是也不要妄自菲薄,单凭胆子大就蛮干、前辈们总结的经验一定要铭记在心,研发过程中,碰到类似的问题,多想想,不懂多问问,尽量避免采坑。

  重申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1、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外扩展开发,对内修改关闭。开闭原则的优点在于可以在不改动原有代码的前提下给程序扩展功能。大项目做到后面是个绕不开的问题哈,遵循这个原则也是给自己避开坑,哈哈。

  2、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允许有一个职责,即只有一个导致该类变更的原因。如果一个类具有多种职责,就会有多种导致这个类变化的原因,从而导致这个类的维护变得困难。往往在软件开发中,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可能会给原来的类添加一些本来不属于它的一些职责,从而违反了单一职责原则。如果我们发现当前类的职责不仅仅有一个,就应该将本来不属于该类真正的职责分离出去。不仅仅是类,函数也要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即一个函数制作一件事情。如果发现一个函数里面有不同的任务,则需要将不同的任务以另一个函数的形式分离出去。如果类与方法的职责划分的很清晰,不但可以提高代码的可读性,更实际性地更降低了程序出错的风险,因为清晰的代码会让bug无处藏身,也有利于bug的追踪,也就是降低了程序的维护成本。

  3、依赖倒置原则

   依赖抽象而不是依赖实现。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高层模块不能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抽象(面向接口编程的狂热份子,哈哈^_^)。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尽量不要从具体的类派生,而是以继承抽象类或实现接口来实现。关于高层模块与低层模块的划分可以按照决策能力的高低进行划分。业务层自然就处于上层模块,逻辑层和数据层自然就归类为底层。通过抽象来搭建框架,建立类和类的关联,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而且以抽象搭建的系统要比以具体实现搭建的系统更加稳定,扩展性更高,同时也便于维护。

  4、接口分离原则

   多个特定的客户端接口要好于一个通用性的总接口。即实际项目中应该避免过分抽象,遵循需求合理抽象。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实现的接口。不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应尽量少(尽量提取避免无关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接口的力度也不能太小,如果过小,则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使设计复杂化。避免同一个接口里面包含不同类职责的方法,接口责任划分更加明确,符合高内聚低耦合的思想。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对尽可能少的对象有接触,也就是只接触那些真正需要接触的对象。一个类应该只和它的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返回参数中的类作交流,而不应该引入其他的类(间接交流)。实践迪米特法则可以良好地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减少类与类之间的关联程度,让类与类之间的协作更加直接。

  6、里氏替换原则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也就是说子类对象可以替换其父类对象,而程序执行效果不变。在继承体系中,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也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是不能重写父类的非抽象方法,否则该继承关系就不是一个正确的继承关系。可以检验继承使用的正确性,约束继承在使用上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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