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中为什么必须在方法定义和调用中显式使用“self”?
这个想法借鉴了 Modula-3 语言。 出于多种原因它被证明是非常有用的。
首先,更明显的显示出,使用的是方法或实例属性而不是局部变量。 阅读 self.x
或 self.meth()
可以清楚地表明,即使您不知道类的定义,也会使用实例变量或方法。在 C++ 中,可以通过缺少局部变量声明来判断(假设全局变量很少见或容易识别) —— 但是在 Python 中没有局部变量声明,所以必须查找类定义才能确定。 一些 C++ 和 Java 编码标准要求实例属性具有 m_
前缀,因此这种显式性在这些语言中仍然有用。
其次,这意味着如果要显式引用或从特定类调用该方法,不需要特殊语法。 在 C++ 中,如果你想使用在派生类中重写基类中的方法,你必须使用 ::
运算符 — 在 Python 中你可以编写 baseclass.methodname(self, <argument list>)
。 这对于 __init__()
方法非常有用,特别是在派生类方法想要扩展同名的基类方法,而必须以某种方式调用基类方法时。
最后,它解决了变量赋值的语法问题:为了 Python 中的局部变量(根据定义!)在函数体中赋值的那些变量(并且没有明确声明为全局)赋值,就必须以某种方式告诉解释器一个赋值是为了分配一个实例变量而不是一个局部变量,它最好是通过语法实现的(出于效率原因)。 C++ 通过声明来做到这一点,但是 Python 没有声明,仅仅为了这个目的而引入它们会很可惜。 使用显式的 self.var
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类似地,对于使用实例变量,必须编写 self.var
意味着对方法内部的非限定名称的引用不必搜索实例的目录。 换句话说,局部变量和实例变量存在于两个不同的命名空间中,您需要告诉 Python 使用哪个命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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